关于聘任学生辅导员助理的通知
各班级:
2017-2018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期已满,作为学院学生工作队伍的有益补充,辅导员助理对于引导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起到了重要作用。经研究,现进行2018-2019学年学生辅导员助理聘任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学生辅导员助理的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是学生党员或担任主要学生干部。
2、学习认真刻苦,校级学生辅导员助理聘任成绩要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位列班级前40%;院级学生辅导员助理聘任成绩要求上一学年学习成绩或综合测评成绩在班级50%以内。
3、工作态度端正,工作作风严谨,具有一定的协调组织能力。
4、关心集体、团结同学,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良好。
二、学生辅导员助理的聘任
1、学院辅导员助理构成包括校级学生辅导员助理、院级学生辅导员助理,合计30人左右。
2、聘期:学生辅导员助理聘用期为一年,校级学生辅导员助理由校学生处统一聘任,院级学生辅导员助理由管理学院学生科统一聘任,统一考核管理。
3、程序:(1)申请:应聘学校、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的同学统一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见附件1),并贴一寸近期照片,并请将相关审批表于9月18日晚上七点至九点间交至4号教学楼205办公室。(2)资格审查:待各班级学习成绩、综合测评计算完后,由院学生科对候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取消资格。(3)分组由相关辅导员面试。(4)公示确立最终人选,并择优推荐校级辅导员助理。
附件1:山东理工大学学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
附件2:管理学院学生辅导员助理审批表
管理学院学生科
2019-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