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关于2019-2020学年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通知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真做好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推荐和公示工作。
2.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1。先进班集体,全院5个名额。
3.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条件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严格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见附件1-9)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规定执行。
三、评选流程
1.10月8日-11日 班级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开展评选工作。
2.10月12日 班级将电子版《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汇总表》(附件1-3.)、电子版《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附件1-5)、纸质版《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6.)报送辅导员。
3.10月13日-14日 学院审核。
4.10月14日-19日 学院公示。
5.10月19日-20日 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报送相应的登记表。同时进行线上申请,见《线上评优工作流程附件》(附件1-10)。
四、材料报送要求
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6),于10月12日交给辅导员。
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同学分别填写《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登记表》(附件1-2)、《山东理工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1-4),于10月19日(周一)晚上7:00-8:30,将材料纸质版交到4教203。
10月19日19:00-20日8:00,完成线上申请,见《线上评优工作流程附件》(附件1-10)。
注意: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及“班级意见”内容要详实,不能仅用“综合测评第一名”“同意”等简单内容代替。个人签名、班长签名请本人手签。
五、其他注意事项
各班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评选条件,规范评选程序,确保推荐工作顺利开展、客观公正。
附件1-9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的通知.pdf
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