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告

[通知·管理]关于开展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免除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0-14 发布人: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鲁教财字〔2020〕4号)文件规定,现组织开展我校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学费免除工作,相关工作程序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程序

  1、政策宣讲

  各带班辅导员要通过多种形式将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到位,确保每一名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知晓政策,明确告知学生关于学费免除的相关程序。

  免学费政策:在我校就读的山东省籍建档立卡本专科在校生(包括中外合作办学、校企合作学生),每年学费不超过8000元的,据实免除;超过8000元的,按8000元标准予以免除。其中因重修和补考形成的学费不免除;公费师范生和退役复学的学生优先走相关学费减免专项。

  2、学生个人申请

  山东省建档立卡系统中提供的建档立卡在校学生均可提出免学费申请,名单见《附件2: 2020年秋季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名单》。

  学生需填写提交《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附件1),表中“申请信息(学费标准和免学费金额)”一栏可暂时空着。

  3、身份核实

  各辅导员对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进行身份核实和信息审核,请对照《附件2: 2020年秋季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名单》,对于表中信息进行核实,如需修改请直接修改后加粗标红联系电话和学号等空白地方请据实填上。重点核实学生是否在校,是否公费师范生和退役复学学生。

  建档立卡名单中如有不在校学生、公费师范生、退役复学学生请单独电话告知张仕杰。

  学院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提交的申请表中填写“院系意见”,并加盖学院公章。

  对于未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学生,学院要逐一核实情况,明确告知学生免学费政策,如学生坚持放弃,需由学生本人提交“放弃免学费资助声明”,学生签字,学院在下方填写“情况属实”,辅导员签字并加盖公章。

  4、审核公示

  学校对提交免学费申请的学生信息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学费免除

  对于公示无异议后免学费申请的学生,学校计划财务处将及时办理学费免除,对于其中已缴纳学费的学生,将予以退还。

  二、工作要求

  1、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和脱贫攻坚新指示、新部署、新要求的具体举措。要提高政治站位,做好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建档立卡学生知晓政策,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落实相关工作要求。

  2、材料上报:《普通高校建档立卡免学费申请表》纸质版、学生的“放弃免学费资助声明”纸质版,本人填写好交给带班辅导员。

  电子版《2020年秋季山东省籍建档立卡学生名单》请保留带班学生信息,核实修改后,发送给张仕杰。

  材料报送时间2020年10月15日上午11点之前。

  

附件1:山东省高校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申请表.doc

             

 

 

    管理学院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