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学院关于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评选的通知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1-2022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条件见《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见附件1-9)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2.各班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1。
3.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1.各班于10月9日晚上6:00前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3与附件1-5)发至邮箱chengrang137@163.com。
2.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6),班级推荐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登记表(见附件1-2与附件1-4)。请相关班级和学生于10月9日晚上7:00-8:00,将登记表纸质版交至4教206。
注意事项: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及“班级意见”内容要详实,不能仅用“综合测评第一名”“同意”等简单内容代替。个人签名、班长签名请本人手签。班长登记表的“班级意见”一栏由团支书签名。
附件:附件1.rar
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2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