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文件

管理学院综测中新闻宣传认定及加分办法

发布时间:2022-10-15 发布人:

本项工作中涉及的文章、微信或视频等相关加分项,必须为与学院相关的内容,且投稿前必须向学院学生会全媒体中心报备,由全媒体中心相关部门给予授权同意后发表,方可认定加分且所有加分项不重复计算。

(一)学生会新闻宣传部门人员奖惩

(1)职责要求

①学生会新闻宣传部门人员应每学期在学院官方媒体(网站、微信、微博、抖音)发表基础性原创项目基数为8篇,发布篇数低于8篇者不予奖励性加分。

②学生会新闻宣传部门人员如果表现不积极,不能够界定好部门工作职责和综测加分关系的,或工作中出现重大失误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惩罚性扣分。

(2)奖励性加分

①在县级及以上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党报党刊、政府序列的行业专业机构官方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山东省教育厅、团中央下属网站等)和主流门户网站主栏目(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校外各媒体平台首位发表宣传本院会议类等政治性稿件一篇加0.8分,文化活动的文章一篇加0.6分,该项加分不设上限,但需界定是否为学院联系投稿。在校报一、二、三版首位发表学院新闻,每篇加分0.3分,2篇封顶;在校报四版首位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6篇封顶。在新闻网综合新闻、院部传真栏首位发表稿件,每篇加0.2分,3篇封顶;在青春在线、理工青年等校内媒体首位发表稿件每篇加0.1分,6篇封顶。

②微信推文如被校报、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团委、青春在线等校级官微转载,微信主创人员根据推文涉及各项分工的实际情况进行加分,原则上每篇总分值不超过0.6分,且每项分工限一人,分配方式为文案0.2分,视频0.2分,美编0.1分,摄影0.1分。

③微博、抖音等宣传起到正面效应,如浏览、转发、点赞量等数据可观,造成大的正面影响的或被校外媒体平台转载的,视情况加分,原则上每篇总分值不超过0.6分,加分人数不超过三人,且不重复计算。

(二)主动型新闻宣传人员奖惩

(1)职责要求

本部分面向全院学生,旨在激发学生们积极的展现学院学子的优良风貌和突出事件,针对非工作性内容,学生主动发起如社会实践等,并通过多种渠道进行正向宣传,或非学生会新闻宣传部门人员主动参与协助学院新闻宣传工作,可给予奖励性加分,但因为个人活所在团队原因,未按照要求对相关稿件进行报备,且产生不良影响的,将按照相关要求严肃处理。

(2)奖励性加分

①在县级及以上国家机关、政府部门、党报党刊、政府序列的行业专业机构官方网站(如人民网、新华网、山东省教育厅、团中央下属网站等)和主流门户网站主栏目(如新浪、搜狐、网易、腾讯,非个人注册发表)校外各媒体平台首位发表宣传本院会议类等政治性稿件一篇加1分,文化活动的文章一篇加0.8分,该项加分不设上限。在校报一、二、三版首位发表学院新闻,每篇加分0.5分,2篇封顶;在校报四版首位发表文章,每篇加0.2分,6篇封顶。在新闻网综合新闻、院部传真栏首位发表稿件,每篇加0.3分,3篇封顶;在青春在线、理工青年等校内媒体首位发表稿件每篇加0.2分,6篇封顶(社会实践新闻稿件若在多个校内媒体发表仅认证一次);在青春在线、山东理工大学学生会等官方QQ首位发表说说加0.1分,10篇封顶;首位发表文学类稿件加0.1分,10篇封顶。

②社团、班级投稿。社团、班级等可向学院新媒体平台和抖音平台投送特色活动类、班团建设类的原创微信推文或抖音短视频,经审核通过后发布,微信推文浏览量若高于600人次且在看数高于50人次,抖音短视频浏览量高于10000次且点赞量高于200次,并起到良好正面效应的,认定为原创级别,原则上每篇总分值不超过0.3分,主创人员不超过3名。

②个人、团队投稿。个人可向学院新媒体平台和抖音平台投送文学类、生活类等原创微信推文或抖音短视频,经审核通过后发布,微信推文浏览量若高于400人次且在看数高于40人次,抖音短视频浏览量高于10000次且点赞量高于200次,并起到良好正面效应的,认定为原创级别,原则上每篇总分值不超过0.2分,主创人员不超过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