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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管理学院关于2024届毕业生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10 发布人:管理学院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4届毕业生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要求

1.依据《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第三章相关条款要求评选见附件1

2.具体评选要求:

优秀学生还需具备下列条件:

1)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 20%,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包括体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下同)

2)榜样示范作用突出,在同学中有较高的认可度。

 优秀学生干部还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过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道德品质;

2)为同学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在各项工作中起到骨干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为学校、学院或班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

3)综合素质测评成绩列班级前 30%,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

3.各班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详见附件2

4.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评选流程

1.筛选本班符合条件候选人并征集候选人意愿,同意纳入候选人后进行班级民主测评,确定最终人员名单,由班长审核信息无误后并于4月15日17:00之前将汇总表发送至各辅导员。

 2.各班认真组织,周密谋划,做好本期班级评优工作。严格审核把关,杜绝上报虚假信息,确保各环节手续完备、程序规范、公开透明。

  ()评选结果报送

  各班于4151800前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及以班级为单位的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3,4,5,6)发至邮箱1980946001@qq.com4月15日19:00-20:00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纸质版交于4教206

  注意事项: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中的“主要事迹”及“班级意见”内容要详实,不能仅用“综合测评第一名”“同意”等简单内容代替。个人签名、班长签名请本人手签。班长登记表的“班级意见”一栏由团支书签名。

附件1-6:附件1-6:毕业生评优工作相关表格.zip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4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