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学院关于第七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评选的通知
为充分营造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育人氛围,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第七届十佳班集体、第二十一届十佳大学生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推荐工作要求
1.评选要求
(1)十佳班集体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见附件2-8)第三章第十六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2)十佳大学生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见附件2-8)第三章第十二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2.评选流程
(1)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至学校。
(2)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采用评选会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至学校。
3.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评选材料报送
1.有意向申报的班级、学生个人完成各表填写,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于9月28日晚上6:00前将十佳班集体评选材料(见附件2-1与附件2-2)、十佳大学生评选材料(见附件2-3与附件2-4)电子版发至邮箱2969403764@qq.com。
2.请相应班级和学生个人于9月28日晚上7:00-8:00,将纸质版评选材料,先进事迹与获奖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按“班级+姓名”格式命名压缩包后,统一整理至U盘内)提交至4教206。
注意事项:
1.十佳班集体评选结果作为当年度省级先进班集体评选的重要依据。
2.参评班级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3.评选期间,学院统一开设监督电话:0533-2312397,专门接收有关评选问题的反映、监督。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