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学院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9-24 发布人:管理学院
为表彰先进,选树典型,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有关规定,现开展2023-2024学年先进班集体、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工作要求
1.评选条件见《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21〕111号)(见附件1-9)中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条件。
2.各班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名额详见附件1-1。
3.学生干部需要在2023-2024学年内任职满一学期。
4.舍长不在优秀学生干部评选范围。
5.综合测评成绩为2023-2024学年综合测评成绩。
6.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征兵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鲁理工大党办发〔2022〕10 号)第四章第十三条第六款和 第七款之规定,退役复(入)学学生在服役期间被评为“优秀士兵”、获得“嘉奖”的,奖励600。退役复(入)学学生在复(入)学后第一年未发生违法违纪行为,学年内无不及格课程(重修课程、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和辅修专业课程除外)的,授予“优秀学生”荣誉称号,不占用学院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退役”。
7.学生在最近一次体质测试中未及格,即为未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不符合评选条件。
8.受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未解除前不得参与本次评选。
(二)评选结果报送
1.各班于9月28日晚上6:00前完成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推荐,经辅导员审核同意后,以班级为单位将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电子版(见附件1-3与附件1-5)发至邮箱3511141315@qq.com。
2.申请先进班集体的班级填写《山东理工大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附件1-6),班级推荐出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填写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登记表(见附件1-2与附件1-4)。以班级为单位于9月28日晚上7:00-8:00,将登记表纸质版交至4教206。
注意事项:
1. 学院学生组织推荐的优秀学生干部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学院学生组织”。校级学生组织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由校团委负责组织实施,推荐人选须经学生所在学院资格审核,不占用学院分配名额。推荐名单汇总到各专业班级中,并在备注中注明“学生组织”。
2. 对于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并通报。
3.评选期间,学院统一开设监督电话:0533-2312397,专门接收有关评选问题的反映、监督。
管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