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通告

[通知]管理学院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和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0-25 发布人:管理学院

各位同学:

接省资助中心及学校最新通知,我校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分配名额追加。按照学校要求,结合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名额增加情况,现启动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及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在学院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本科在校生范围内开展评选。现就做好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本次评选严格按照《山东理工大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办法》(附件1)《山东省本专科生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实施细则》(附件2)要求开展工作,学院分配名额、评选条件、材料上报要求与第一批次相同

二、通过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审核的方式,初步择优确定学院的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候选人,进入答辩评议会,其中评审成绩要求是按照专业进行排名

三、公开答辩评议。学院组织由全体评选委员参加的公开答辩评议会,由候选人介绍自己的情况,评选委员会成员可以就候选人情况当面进行质询。答辩评议会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四、评选委员会投票。评选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投票,按得票多少初步确定学院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获奖学生建议名单。

五、获奖学生建议名单在学院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工作部。经学校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按照省资助中心要求,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在校级和省级评审时均实行差额评审。

 

请有意申报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参见附件12),按照文件要求将全部申请材料排序后放档案袋,于2024102719002030至东校区4号教学楼203室提交以下材料:

1.据实填写《管理学院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申请人情况汇总表》(见附件3,本人现场提交纸质版,审核无误后电子版发送至邮箱:glxyzxb2022@163.com)。

2.按《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附件6)要求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4)、《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5),审批表只填写第一页即可。

3.2023-2024学年期间(202391日——2024831日)的奖励证明材料(奖状证书、学校行政部门开具的证明并签字盖章、或提供能查看的网站公示链接等,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自入学至今的成绩单一份(从教务系统导出)。

所提交纸质版材料务必本人签字确认后按时提交,如报送材料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如有造假虚报直接取消获奖资格,并给予学生本人相应处分。

学院工作小组将根据所提交材料内容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审查复核,确定候选人,并按照流程进行答辩通知(答辩时间暂定1028-30日之间,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接收到通知的申请为初审未通过。其他未尽事宜可咨询带班辅导员。

奖学金评审期间,学院统一开设监督电话:0533-2786922;电子邮箱:glxyzxb2022@163.com,专门接收有关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评选问题的反映、监督。

附件: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第二批次)、省政府奖学金评选.zip 

管理学院

2024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