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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管理]关于做好2019年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08 发布人:

根据国家、省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各类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资助资源的原则;

   2.坚持资助力度与有效资助覆盖面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4.坚持激励优秀和资助困难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资助与育人相结合的原则。

二、各类奖助学金基本情况及名额分配

   1.2019年集中评选的各类奖助学金共有22项;

   2.根据国家、省、学校下发的各类奖助学金额度,按照各学院人数,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各类奖助学金名额分配给各学院,学院再结合要求进行分配。

三、总体安排

1.10月上旬,学校启动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

2.10月上旬—10月下旬,学院组织开展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上报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材料;

3.10月下旬—11月中旬,学校对奖助学金评选材料进行评审,并将相关评审材料上报省资助管理中心;

4.12月,学校组织发放各类奖助学金。

四、学院评选程序

(一)研究部署评选工作

1.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本学院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工作;

2.在本院范围内公布奖助学金评选信息,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向学生宣讲相关政策和各类奖助学金的具体申请条件和相关流程,解答学生的问题。

(二)申请及资格审查

1.学生按照各类奖助学金的评选条件、分配名额,结合个人实际,确定申请项目,并向学院提出申请。采取线上线下同时申请的方式进行。线下申请需填写各项奖助学金申请表,线上申请通过“网上服务大厅”的“奖助学”“助学金”模块进行;

2.辅导员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初步审查,排除不符合申请条件者并告知本人,对符合条件却未申请的学生查明原因,确定最终申请学生名单。

(三)评议工作

1.各班级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辅导员任组长,学生代表为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级总人数的25%,其中普通学生代表不少于成员总数的30%,评议小组成员采取回避原则。班级评议小组全面了解申请人员情况,依据各项奖助学金的条件,对申请人员进行评议,确定各类奖助学金推荐人选,并将评议材料存档;

   2.成立年级评议小组,由本年级各班学生代表组成,辅导员为组长,对各班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情况了解和评议,对有异议的申请人要由班级评议小组再次评议;

   3.成立学院评议小组,由学生工作人员、各年级学生代表、部分教师代表组成,分管学生工作的党总支副书记为组长,对各年级确定的初步人选进行评议,评议结果报学院资助工作小组审批。

(四)公示上报

   在本院范围内对初步人选名单进行不少于2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有异议,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要提出处理意见,更改人选必须经由班级、年级和学院三级评议。无异议后报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相关情况说明

  (一)各类奖助学金具体项目、评选时间、评选要求、评选办法及相关表格等,将根据学院对各类奖助学金评选的整体安排,在学院官网具体通知;

  (二)我省通过“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组织专家对国家奖学金等六项国家和省级奖助学金推荐人选进行网上评审,各学院要按照有关管理办法,认真进行候选人的推荐,并按有关程序和时限要求报送材料;

  (三)今年,山东省对部分奖助学金政策和申请条件进行了调整,调整如下:

1.本专科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的申请成绩要求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0%(含10%,下同)的,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前15% (含15%,下同)的,没有不及格科目,可以申请省政府奖学金。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排名范围按国家和省政府奖学金名额分解下达到的最终一级单位确定。

   对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 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的学生, 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可放宽到30%(含30%,同时需要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证明材料须由学校审核后加盖学校公章。“表现非常突出”主要是指:

①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

②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 SCIElCPCI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的通过专家 鉴定的学术专著。

③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 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④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通过专家鉴定的国家专利(不包括实用新型专利)。

⑤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参加国际和全国性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应为上场主力队员。

⑥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 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赢得荣参加集体项目的应为主要演员。

⑦获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等全国性荣誉称号。

⑧其它应当认定为表现非常突出的情形。

2.国家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成绩要求学习成绩优秀,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有一项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30% (含30%,另一项位于前50% (含50%,下同);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均放宽至前50%。学习成绩与综合考评成绩应在同一范围内进行排名。

3.本专科国家助学金政策调整

2019年起,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调整为每生 每年3300元。公费师范生、退役士兵免费教育学生等已享受政策性生活补助的学生不再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 

(四)根据上级有关要求,认定为特殊困难学生的省内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城乡低保、特困供养、孤儿、烈士子女等特殊群体学生(相关人员名单待上级下发后,统一提供),凡申请国家助学金,原则上要评为最高档,未被评为最高档,需提交书面说明;

(五)学校奖学金和单项奖由各学院根据《山东理工大学奖励条例》(鲁理工大政发【201895号)自行组织评选,奖学金由各学院自行发放,证书由学生通过荣誉证书自助打印机自行打印,评选结果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六)博世助学金的评选对象为2019级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按照博世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的要求,艺术设计、表演类、舞蹈类、动画类等艺术类专业学生不能参评);

(七)少数民族预科班学生享受2019级普通本专科学生同等政策。

(八)今年,学校启用了线上申请系统。流程依次为:学生申请→辅导员审核→院系审核→学校审核。目前线上申请系统的主要功能是确保学生基本信息正确,各学院可线下评议完成后,组织相关学生进行线上申请,经过审核后,导出相关数据,再与 “山东省奖学金评审系统”进行数据对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事关学生切身利益,各学院资助工作小组负责组织领导本学院的奖助学金集中评选发放工作,要系统设计,精心组织,确保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严格落实。各学院要明确奖助学金评选发放每个环节的具体责任人,按照谁主导,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各类奖助学金评选条件开展工作。要严格按照时限和评选条件报送材料,如报送材料经评审认定确实达不到相关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的,将直接取消获奖资格,不再允许更换人选。对于因落实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学校将视情追究其责任;

3.坚持原则,把握政策。奖助学金评选工作政策性强,关注度高,在评选过程中,各学院要严格纪律要求,树立底线意识,不得擅自提高或降低标准额度,不得调减资助名额。奖助学金的发放要严格按审批名单足额发放,严禁进行二次分配或收缴奖助学金用于班级集体活动;

4.注重反馈,加强监督。要建立并通畅学生反馈机制,对学生提出的意见要认真落实处理,给予学生答复,维护学生的权益。对推荐有异议的申请人,学院须进行调查核实,严禁推荐不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评选。奖助学金评审期间,学院统一开设监督电话:18364193091;电子邮箱18364193091@qq.com,专门接收有关奖助学金的举报、监督。

 

 

 

                                     管理学院

                                   2019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