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关于第三届十佳班集体、第十七届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的通知
一、十佳班集体和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条件
(1)十佳班集体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附件1)第四章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评选条件补充如下:①被评选为2019-2020学年学校先进班集体;②班委成员政治坚定,作风扎实,勇于创新,团结协作,以身作则,能充分发挥班委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团结带领全班同学积极开展思想教育、科技文化和文娱体育活动;③班风积极向上,学风优良,朝气蓬勃,健康文明;④全班同学热爱集体, 崇尚科学,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⑤班级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能圆满出色地完成学校、学院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⑥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原则上全体成员能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2)十佳大学生参照《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附件1)第四章第十条的相关规定组织评选推荐。
3.十佳班集体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个班级作为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十佳大学生的评选推荐由各学院根据评选条件和“五有”人才培养目标要求,召开评选会(学生代表不少于学院本专科学生人数的10%且需涵盖全部年级)采用公开答辩、差额选举的形式推荐1名学院候选人。
4.学院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和十佳大学生候选人需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并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方可报学校评选。
5.入学不足一年、曾获得过上述奖项的班级和个人不参加本次评选。
二、材料报送
请有意申报十佳班集体、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的同学于10月21日下午4点前,将《十佳班集体候选班级信息采集表》(附件2)、《十佳大学生候选人登记表》(附件3)、《十佳大学生候选人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4)交到4#203许敬老师处。
联系电话:2786922。
三、其他注意事项
参评班级或个人的先进事迹、获奖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附件1:附件1-9关于印发《山东理工大学学生奖励条例》的通知.pdf
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