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管理]关于申报第十七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项目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校园心理氛围,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培养学生平和达观、积极向上的健康心态,经研究决定于10-11月举办我校第十七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活动主题
心向阳光,贴近未来
二、申报要求
1.项目设计应紧扣活动月主题,结合学生实际,突出心理内涵,结合时代主题,注重活动的思想教育功能。
2.项目策划应创新活动的宣传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运用各种网络平台,提高活动的吸引力、影响力,扩大学生尤其是特殊群体的参与范围。
3.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调整活动形式,尽量避免大范围人员密集接触式活动。
4.项目申报分校级、院级两个层次。校级活动项目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审核后最终确定,院级活动项目经本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推荐确定。
三、申报程序
填写《第十七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项目申报表》(见附件),于10月21日(第7周周三)下午5点前将申报表(一份)交至4教203许敬老师。电话:2786922.
四、注意事项
1.活动项目的申报和开展应严格按规定时间进行(具体为:10月27日至11月1日为活动准备、宣传、报名或征集阶段,11月2日至30日为活动开展阶段)。
2.各学院应认真检查和指导申报项目内容和流程,要求内容简练清晰,活动计划流程具体详细。
3.各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应对文字、照片和视频等资料的质量提出明确要求,以便展示和总结。
4.为鼓励和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将对立项的校级项目给予部分经费支持。具体金额立项确定后予以公布。
附件:附件:第十七届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活动项目申报表.doc
管理学院学工办
2020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