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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9-08 发布人: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6部门关于做好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审核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更好地促进困难毕业生求职就业,现就做好我校2026届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对象为毕业学年内有就业意愿、积极求职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发放标准:

1.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2.特困人员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3.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4.残疾人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5.零就业家庭毕业生,标准为1000元/人;

6.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标准为600元/人。

同时符合上述多项条件的,按其中一项认定,不重复发放补贴;曾申领过我省一次性求职补贴(原“求职创业补贴”)的毕业生,进入下一阶段学习并再次毕业的,不再发放补贴。

二、申流程

申请流程实行全程网办,进一步提高申请数据系统校验比例,简化优化申请发放程序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9月27日注册登录“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以下简称“信息网”)“一次性求职补贴申请”模块,填写提交相关信息和个人有就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承诺书通过系统大数据校验比对申请资格有效的,毕业生无需提供佐证材料;未能通过校验比对的,须按要求上传相关佐证材料(详见附件1)。如上传材料不清、不全,学校、市级有关部门无法有效核实的,毕业生应在审核期间按照系统反馈的审核意见及时重新上传佐证材料,逾期不予受理。逾期未申请或规定期限内相关佐证材料无法审核通过的,视为自愿放弃申请。

补贴审核采取学校初审、市级复审方式进行,审核通过后生成全省一次性求职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补助资金将统一发放至毕业生本人社会保障卡金融账户或其他本人银行账户

技术咨询电话

热线1:0531-81182669

热线2:0531-81182665

淄博市主管一次性求职补贴复核工作部门联系方式:0533-2790176

查询网址

https://www.sdgxbys.cn/art/jysxbl/8a7ea68e8a2576fd018a631d5e140016.html

 附件:附件1:求职创业补贴申请佐证材料.docx附件2:一次性求职补贴操作手册—学生用户.docx